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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标申请被驳回,拼多多关联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庭,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
据悉,拼多多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提交了“拼拼”商标申请,指定使用于第16类商品上。商标局审理之后,以与在先商标“拼拼英语PINPINENGLISH”构成近似为由,对这件“拼拼”商标申请进行了部分驳回。
也就是说,“拼拼”商标指定使用于“绘画材料;包装用纸或塑料袋(信封、小袋)”商品上的予以初步审定,而指定使用于“纸;印刷出版物;报纸;照片(印制的);家具除外的办公必需品;文具”商品上的予以驳回!
知协查询了解到,这件“拼拼英语PINPINENGLISH”商标由深圳市拼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申请,2016年3月获准注册,注册类别也是16类的“印刷品;文具”等商品。
拼多多公司不服,认为两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差异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法院审理指出,商标近似是指商品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存在某种特定联系。
本案中,“拼拼”商标与“拼拼英语PINPINENGLISH”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均为汉字“拼拼”,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最终,法院驳回拼多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