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众所周知,滴滴是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名下的打车平台,当年因未能成功注册“嘀嘀”商标,最终改成“滴滴打车”。
如今,滴滴公司对于商标保护十分重视,当发现有人申请注册“滴滴无凰”商标时,及时在公告期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据了解,“滴滴无凰”商标由邢台市牛城农林药物研究所申请,指定使用在第5类“杀虫剂、消灭有害植物制剂”等商品上。
滴滴公司以商标近似为由,对“滴滴无凰”提出异议申请。
滴滴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8512499号、第17680971A号、第31731121号“滴滴”商标,这些核定使用在第5类“医用气体、心电图电极用化学导体”等商品上。商标局审查认为,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而滴滴公司另外引证在先申请的第17680971号“滴滴”商标,在先注册的第17680965号、第29807055号“DIDI”商标,第31731166号“DIDI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兽医用药、杀虫剂”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最终,商标局决定,对“滴滴无凰”商标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