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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呼声越来越高的蜜雪冰城,最近赢了一场商标官司。
据了解,一家名为“蜜雪约”的公司在2019年成立,陆续在市场中开设了大量名为“蜜雪约”的饮品店,并申请注册了多件“蜜雪约”相关商标。
蜜雪冰城发现这一情况之后,认为“蜜雪约”饮品店使用的标识与“蜜雪冰城”系列商标构成近似,而且双方门店销售产品均包括果汁、奶茶、茶饮料等,遂将蜜雪约告上法庭,索赔105万。
法院审理认为,“蜜雪约”完整包含了蜜雪冰城持有的前两个字“蜜雪”商标,虽含有“约”字及图形部分,但整体上并未形成明显区别于“蜜雪冰城”相关商标的其他含义及特征,构成近似商标。
同时,作为同行业竞争者,蜜雪约公司在明知“蜜雪冰城”“蜜雪”“蜜雪冰城及图”商标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影响力的情况下,仍然受让相关公司恶意囤积注册商标并开展同业经营活动,其主观上攀附蜜雪冰城公司涉案商标知名度的侵权恶意明显。
蜜雪约公司对外加盟及商标授权时,法人梁某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加盟商向蜜雪约公司支付的合同款项,蜜雪约公司、梁某具有共同的侵权故意,因此法院判决蜜雪约公司、梁某共同赔偿蜜雪冰城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
该案例也提醒我们,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对知名名牌合理避让,更忌恶意攀附,只有原创品牌才能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