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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档《满江红》你看了吗?这部电影唤起了人们对民族英雄岳飞的记忆,也激发了人们对奸臣秦桧的愤恨。
甚至还有游客跑去秦桧跪像,一边高喊“还我河山”,一边砸打秦桧像,有人连鞋都用上了。
全国各地多个景区都有秦桧跪像,排队打秦桧耳光的游客络绎不绝。景区表示年年都有人排队打,今年特别多!
除了暴打秦桧跪像以外,还有人申请秦桧相关的商标,不过商标名称也是对秦桧满满的恨,比如“孬秦桧”、“炸秦桧”、“火烧秦桧”、“秦桧跪岳”等等。不过,这些商标目前都处于无效状态。
很多人可能会想,历史人物不能注册商标吗?有没有什么规定?
目前我国商标局并没有明确禁止将历史人物名称注册为商标。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其他不良影响”作出了定义:“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 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同时还规定:“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由此分析,秦桧作为历史上知名的反面人物,曾对我们的民族感情造成了极大伤害。如果允许“炸秦桧”等名称作为商标,容易在商品流通中使用、宣传,会在社会上产生各种不良影响。
但是,如果是不带有消极、不良的影响的历史人物,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有人成功注册“李白”商标、有人成功注册“鲁班”商标、华为也曾申请过“鲁班”“仓颉语言”等商标。
相对来说,将历史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注册风险较大,但如果能够将历史人物的名字与商标创意紧密结合起来,那么获得核准的可能性会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