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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甲方:商标注册客户 乙方:惠淘标(安徽云客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申请注册如上商标,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代理甲方的商标事宜,时间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标所有申请事项为止。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三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规费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申请委托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宜:
1、查询商标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2、整理、提交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原则上为3个月左右)。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后,原则上要进行一年左右的法定审查,三个月的公告期,注册程序才告完毕,总历时一年半左右(此时间为目前商标局审查的时间,具体按国家局证书下发时间为准)。
3、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 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到:
a、提供办理申请注册手续所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对应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b、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扫描件(企业需盖章,个人需本人签字)。
c、提供商标的图形资料。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甲方提供材料有误造成本申请无法完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3、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事务进程的信息及国家商标局就本商标事务下发的各文件。
4、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5、甲方对乙方在办理本商标事务所了解到的乙方特有的方案及有关乙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甲方应知晓并认同:
一、 坚持依法申请商标注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以商业使用为目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不得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
三、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四、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不良影响。
五、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
六、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七、 申请人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不得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该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八、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九、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十、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或者其他商标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十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整理、提交所有申请商标注册的法律文件,并指导甲方正确填写
2、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明确为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3、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申请承诺书
商标注册申请承诺书:
我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商标法如下条款: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我承诺本次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未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若我隐瞒事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同意授权惠淘标使用本人惠淘标账号内的或以往提供给惠淘标的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文件,代为向商标局递交撤回申请,以消除影响。
如若我的申请行为对公众以及惠淘标造成了影响和损失,我承诺承担该直接损失以及因消除影响带来的损失。
惠淘标(安徽云客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